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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在“迅雷行动”中,果断依法拘留一拒执当事人
来源:嵩明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:2017年06月26日 点击:4067 作者:嵩明县人民法院
建盖新房,本是喜事一桩,但毕某却因此反倒成为了我院“迅雷行动”开展以来被拘留的第一人!
2015
年4月,被执行人毕某建盖房屋,经协商,议定该房屋由申请人李某承建,因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发生矛盾,毕某拒绝支付李某2.9万元工程款。
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,经查询,毕某一家经商,完全具有履行能力(毕某也承认2.9万元对其来说仅仅是九牛一毛),但就是不愿意履行执行义务,虽然经执行法官多次说服教育,但毕某依然“任性”不改。
6
月5日下午,执行法官再次依法对其传唤,但毕某又一次强硬拒绝履行执行义务,执行法官遂满足毕某“不愿住新房,要进拘留所”的“愿望”,果断决定对其进行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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